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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刊号:42-1558/C
国际刊号:1008-3456
发布日期:
作者:李贝,田云,王庆
单位: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工商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3;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WTO与湖北发展研究中心,湖北 武汉 430073;3.黄冈师范学院 商学院,湖北 黄冈 438000
关键词:农村碳排放;农业碳排放;区域差异;公平性评价;泰尔指数
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巴黎协定下中国农业碳排放权省域分配及协同减排策略研究”(71903197);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农业减排固碳潜力评估、实现路径及支持政策研究”(23BGL189)。
在完成中国及其部分省级行政区农村碳排放量测算的基础上,重点围绕其区域差异演变特征、碳排放公平性与否等问题展开了探讨。研究发现:第一,2005-2021年中国农村碳排放总量虽存在起伏但总体处于上升趋势,结合其变化特征可大致划分为“波动下降”“波动上升”“持续下降”“持续上升”四个不同阶段。各省份2021年农村碳排放量差异较大,其中湖南居首、上海最后,排在前10位的省份农村碳排放量之和占到了全国的56.35%,而后10位仅占11.26%。第二,各省份农村碳排放量差异在多数年份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要大于农村常住人口规模,具体到粮食主产区、主销区、产销平衡区等三类区域又呈现出不同特点。从总体贡献率来看,区域内差异相比区域间差异发挥了更为重要的作用。第三,各省份农村碳排放存在着明显的非公平性特征,具体表现为:以海南为代表的13个省份相对以较多的农村常住人口抑或农业增加值引发了较少的碳排放,客观上承载了其他省份的碳排放压力,而青海等17个省份的情形则正好相反。基于人口承载系数、经济贡献系数的数值差异,可以将30个省份划分为“双高”“高-低”“低-高”“双低”等四种类型。
来源:2024年第3期
《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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